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2-02-09 18:17:01
附件1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是市级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对县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3.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
6.通过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磨黑派出法庭、勐先派出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更加坚定地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全院干警终身课题,强化党组织对法院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示范引领的作用,在急难险重、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执行,涉诉信访、风险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突出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提档升级。
2.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及时妥善化解涉疫纠纷。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等涉民生案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经济领域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用法治守护宁洱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田沃土。
3.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打造法院队伍。全力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坚决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回潮”。加强法官培养,引导法院干警练内功、强本领,使干警在政治理论、审判业务、司法行政上真正成为行家里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法官和律师交往、滥用自由裁量权、离任人员充当诉讼掮客、在信息化建设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对于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违法审判导致冤假错案的,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坚决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警严守法纪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要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4.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最大限度避免司法不公、防止冤错案、减少瑕疵案。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办,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促进纠纷及时便捷有效解决。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从制度上、程序上加强对“减假暂”案件办理的监督。全面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5.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创新司法惠民措施,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申诉难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期间在线诉讼成果,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互联网法庭”等更多诉讼事项在网上办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切实服务和保障全县乡村振兴战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0.6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2.72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73.84万元,增长24.03%,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8人,基本支出增加178.9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及统筹外工资94.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0.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9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73.84万元,增长24.03%,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8人,基本支出增加178.9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及统筹外工资94.8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3.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78.9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0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7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审判大楼修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817.1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207.23万元,用于法院审判事务、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2022年4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7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单位医疗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1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5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2.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1380人次。
减少原因: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继续按照10%的比例压缩公务接待费。压缩预算经费0.4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压缩预算经费0.0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项目实施总体目标:2022年,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谱写好新征程上宁洱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宁洱县人民法院(机关)司法业务经费项目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我院全面落实制定工作目标清单,主要对我院审判及办公场所实行购买第三方服务,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物业服务质量达标率98%。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
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46万元,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8.04万元,增长21.02%,,增加原因:我院今年人员有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257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6.92万元,固定资产135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4.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gongkaishuoming_2_290049004_普洱市宁洱县人民法院.pdf